关于做好湖北省首届助残文明号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省文明办、省残联《关于开展湖北省助残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现将申报推荐首届湖北省助残文明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申报范围:开展助残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大型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处、室、科、车间、生产线、班组等基层单位(集体)。
(二)基本条件
1.关心、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排忧解难,长期支持残疾人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
2.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在3人以上100人以下;
3.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助残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5.在本行业创建中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6.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创建集体联系1个社区(村)或1-2个残疾人企业,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结对帮扶残疾人、志愿服务等活动,工作有内容、有形式、有效果。
二、申报程序
各创建单位对照《湖北省助残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查,填写《湖北省助残文明号申报表》,上报省住建厅机关党委,省住建厅向省助残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2个单位(集体)。
三、考评验收
省文明办、省残联联合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在湖北省残联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获得湖北省助残文明号荣誉称号的单位,由省文明办、省残联联合进行表彰,授予牌匾。
助残文明号申请表电子版请于2014年11月10日前提交省住建厅文明办。联系人:张若冰,电话:027-68873040,电子邮箱:ice0519@sohu.com。
省住建厅文明办
2014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