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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鄂建函[2009]184号

2009-07-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武汉市水务局:
    今年以来,国内一些地区陆续发生城镇排水管线、污水处理厂和居住小区排水设施下井作业安全事故,造成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中毒伤亡,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维护运行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按照《通知》精神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以抓关键程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二、根据《通知》要求,我厅定于7月中旬—9月中旬对全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人员对本地区及所辖县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8月31日前报送我厅城建处,我厅将适时组织抽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