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开工建设
本网讯 通讯员陈隽勋、陈红报道:咸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3年4月26日点火并网发电,进入试运营阶段。试运营期以来,由于垃圾焚烧后的飞灰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填埋处置,整体工程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
为确保全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尽快达到环保验收要求,咸宁市住建委一直致力于督促指导咸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加快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建设。2016年7月31日,咸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占地10亩,投资500万元,建设一个面积4000平方米、深2.8米的填埋场地,用于今后5年产生的飞灰稳定固化成型砖的永久填埋。
该项目工期100天,预计2016年11月中旬建成投入使用。填埋场设计采用了防渗、防雨、防尘、防风等措施,将建设挡水墙、雨污分流设施,各项建设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实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该项目建成后,标志着全市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飞灰在稳定固化后将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整体工程将能通过环保验收,投入正式运营阶段,为全市文明城市建设增添新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