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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企业的通报

2010-07-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10]12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经查,湖北永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银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诚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恒冠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业企业,在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为此,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湖北永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银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诚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恒冠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通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