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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城市管理(执法)创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11-11-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1]242号

各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十堰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委托清华大学在北京举办一期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创新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创新思维;社会创新管理;新时期城市执法;城管执法、依法裁量和软法;城市功能分区与城市综合体;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城市公共空间与景观的营造;城市生态环境与植物多样性利用;城市文化与形象塑造;城市户外广告与宣传设计;数字化城市构建;国外特色小城镇建设与管理;新经济与产业形态发展;领导科学与艺术等。
    二、培训方式
    采取聘请教授讲课、参观考察与学员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培养城市管理前瞻性思维能力,提高管理层次。
    三、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领导。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2月4日至15日,在清华大学环境系授课。12月3日下午5点在省厅报到,当晚集中乘火车赴北京。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将利用国内优秀资源,着重培养和提高城市管理者的领导水平。各市、州原则上参加3人(含县、市)。
    2、参加人员按规定向学校交纳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办的“城市管理(执法)创新高级研修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请每人自带2寸蓝底彩色登记照一张。
4、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市、州城管部门统一填写学员信息登记表,并务于2011年11月30日16时前传省厅城市管理处。
    联系人:侯继光        电话:68873488(兼传真)

附件:培训学员信息登记表.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