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9月1日起主城区车窗抛物将受罚
9月1日起主城区车窗抛物将受罚
罚款5元记2分 市民举报属实奖100元
“倡导文明出行,拒绝车窗抛物”、“车窗抛物留隐患,文明行车记心间”……走在大街上,市民随处可见类似的标语。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我市从8月1日起正式启动主城区车窗抛物专项治理活动,该委正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据了解,本项治理活动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市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通过积极引导机动车辆司机和乘客树立良好的文明、卫生意识,自觉革除不良陋习,维护城区环境卫生,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为提高活动知晓度,该委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段制作“拒绝车窗抛物”标语、标牌,设置杜绝车窗抛物的公益广告;对所有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利用车载智能终端进行字幕提醒或语音提示,粘贴“严禁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提示语车贴;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微信等传播平台播发宣传信息,让人人知晓。截至目前,该委共制作50条宣传横幅,在70块路名牌、70个交通护栏宣传栏、30个公交车站台张贴标语,制作了公益广告等。
9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车窗抛物进行集中整治,组织专人在主干道对车窗抛物进行定点、流动抓拍,对司乘人员车窗抛物进行罚款50元、记2分处罚;市城管委号召市民积极参与举报,经核实有效后,将获得100元奖励。(朱靖雯)
来源:鄂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