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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和效益应该兼得

2014-09-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了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但是,城镇化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另一方面劳动力素质偏低,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因此,转变城镇发展方式,追求有质量效益的城镇化道路,是我国在众多约束条件下的必然选择。

    导致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是:一是城镇化建设存在导向偏差、财权事权不对称。少数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城市发展观、政绩观和权力观。盲目扩大城镇规模,贪大求快,忽视了质量和效益,致使城镇化水平偏低。二是基础设施水平发展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区域间的发展差距,城乡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创新管理城市水平不高。城市的管理者治理城市的水平受到严峻挑战。城市交通拥挤、能源短缺、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的生活质量。四是城乡二元结构尚未解决,城乡差距仍在不断扩大,在城镇化过程中,未能落户定居,建设城市却不能享受城市福利,无业人员增多,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那么,应该怎样建设质量和效益的城镇化呢?首先,各级政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努力实施好城镇化发展战略。国家要积极推进财税、金融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使城镇化建设获得更多资金支持,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其次,城市群的发展应成为城镇化发展的重点。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壮大县域经济以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发展城市区(带、圈)和城市群的方式来整合城乡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完善我国的城镇发展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探索一条新的注重质量与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最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城镇化建设给城市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城市管理者一定要加强学习大城市管理经验,创新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城镇化建设成果让人民共享。此外,国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一方面要推动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制度,创造条件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一方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扩大就业范围。同时健全覆盖城乡一体化的医疗、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进城农民的生活困难。总之,城镇化建设一定要注重质量和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城市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高雪晴)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