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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营改增首个工作日 二手房交易升温

2016-05-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00万元住房税负降低2400元
营改增首个工作日 二手房交易升温

  昨日是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的首个工作日。武汉二手房交易持续春节后的红火,昨日仅市房产交易中心过户量达158笔,比上月日均交易上升约5%。

  8时30分,记者来到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和登记发证中心,大厅内已排起几十人的长队,胡先生成为当天第一个交易者。按“营改增”政策,转让不动产由缴营业税改为缴增值税。胡先生将江岸区世纪家园小区的一套车库卖出,交易评估价16.6万元,按进销差额缴纳增值税4030.24元。江岸区地税局驻该中心窗口人员解释,按新办法,较原来的营业税政策少交几百元。听闻此讯,胡先生满脸笑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转让不动产和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由地税部门代为征收。该市地税局总经济师肖才茂说,新税政实施后,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总体保持平稳过渡,但有两个变化。一是计税依据调整,税负降低,二是工作流程简化,原来部分税款由房管局代征改为全部由地税直征。

  该局举例,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超过2年(含)的,免征增值税。如某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以100万元销售,按原营业税政策应纳税为:100万元×5%=5万元。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其计税依据需调整为不含税收入,应纳税为:100万元÷(1+5%)×5%=4.76万元,少交2400元。相应地,尽管税率不变,但应税收入降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交易环节税额也会减少。

  肖才茂介绍,去年该市二手房成交8.36万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共计14.64亿元。实行“营改增”,预计将有大量个人因税制变化而降低税负。此外,为方便纳税人,经房管、国税部门配合,全市设立了145个代征点,以利纳税人房屋转让、私房出租等税收缴纳和发票代开。(江萌、黄磊、俞军、胡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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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迎来税改红包 租金涨跌仍看市场脸色

    “营改增”后,房屋租赁迎来税负降低的利好。

  武汉市国税局副局长陈彬说:“本次改革首次将不动产的进项税额纳入抵扣范围,大大降低了税负,有利于企业减费降价。”

  不动产纳入抵扣致税负大减

  本次“营改增”政策规定,今年5月1日后取的的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可分2年抵扣。

  该市国税局货劳处介绍,此政策对新购房地产的纳税人极为有利。如某企业购入价值1000万元的房屋用于出租,每年租金100万元,则进项税额为99万元,销项税额为9.9万元,进销相抵后,应缴增值税为负数,即不用缴税。

  对5月1日前已有的存量房产出租的,因计税依据调整,税额也有略有下降。税务人员举例,以企业出租房屋年租金100万元为例,应纳增值税为4.76万元,比原营业税税额少0.24万元。

  有利规范租赁市场

  税务人员分析,房屋租金也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用于下游抵扣税款,承租方可要求房东提供由税务局开具的发票,有利于规范市场。

  晋合物业管理公司武汉分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女士表示,目前公司为高管人员在汉租房,已要求出租方提供发票,不仅出租方要照章纳税,对承租方内部核算成本也有帮助。

  价格涨跌取决于市场

  实行“营改增”后,普遍降低租金税负,会否使得商业地产旺销,租价下降?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研究总监李国政表示,税改降低了增值税,但房东还需缴纳房产税、所得税。税收只是影响价格的一个因素,商业地产销售和租价主要还是取决于市场。

  目前,武汉住宅市场火爆,商业地产则波澜不惊。据武汉市房管局统计,目前,武汉人均商业面积已达到3平方米左右,远超香港人均约1.52平方米的水平。截至去年底,武汉商业楼盘和写字楼库存已分别达600万平米和400万平米。

  李国政分析,优质的商业地产,开发商一般会自持,房价、租价还会上升,但一般性的街区商铺、写字楼,已出现结构性过剩,需求空间有限,很难出现大的增长。(江萌、黄磊、叶翩、陶鹏宇)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