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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我市本年度为公积金缴存人派息1.2亿元

2018-07-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每年6月30日,是按规定为个人公积金账户结付利息的日子。今年,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市30余万缴存职工个人账户派息达12674万元,较上年增长15.1%,人均派息422元。

    需要告诉缴存人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计算期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公积金结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对上年个人账户余额结转部分的结息,另一部分为对当年每月缴存部分的结息;按照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有关规定,现行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结息利率统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标准。这意味着,作为公积金的这笔个人资金,存在银行或存在公积金账户时间一年,利息一样,没有影响职工的存款利益。

    不仅如此,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年来坚持按时、按规定为个人公积金账户结付利息,全市历年累计为缴存人派息共计9.58亿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建立和完善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利用短信及时告知缴存人每月缴存额、账户余额以及账户资金使用情况。7月以来,首次通过手机短信向缴存人逐一发送派息通知。缴存职工也可通过登录荆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利用支付宝“刷脸”方式,查询了解个人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账目清清楚楚,派息一目了然。(郭江峰)

来源:荆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