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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起草住房保障条例 低收入家庭被列为重点对象

2007-12-06 08:50:3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建设部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闭门会议,就《住房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进行了部署。从会上情况看,虽然《住房保障条例》出台还要时日,但其内容框架已然搭建。

  

    消息人士透露,草案有望于明年提交国务院审批后通过。

  

    据了解,国务院“24号文是《条例》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将是《条例》重点考虑的问题。据参会人士介绍,与《条例》制订同步,全国城镇住房调查也正在紧张进行。

   

主要保障低收入家庭

  

 这次立法时间非常紧张,因此采取保守方案,主要是落实‘24号文中提到的内容。建设部独自承担了火速起草该《条例》的任务。据了解,建设部从今年7月份开始酝酿制定《住房保障条例》,8月份展开调研,9月份着手起草,11月份形成《条例》的大致框架,并组织数十位专家开会讨论。

  

由于时间紧迫,本应属于《条例》前期准备工作之一的城镇居民住房情况调查目前与《条例》的起草几乎同步展开。湖北的工作于去年启动,今年全面展开。

  

有关专家解释称,推出该《条例》一是落实国务院“24号文要求,将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法制化、政策化;二是将已经实施的关于住房保障方面好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三是《条例》主要针对低收入家庭保障问题,不涉及中等收入家庭问题解决。

  

所以,目前预计《条例》在内容上不会比已经出台的两个《办法》更细。《办法》从保障对象的角度明确了保障对象的范围、保障标准和方式以及资金来源。《条例》则主要从管理者角度划分不同政府部门在实施《办法》时的职责。

  

无缝对接没障碍?

  

建设部日前连续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但是各地对夹心层住房问题解决呼声很高。

  

建设部住房政策顾问委员会委员、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邓宏乾表示:以前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成体系,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住房公积金三者在管理制度和财政上都是被分割的。

  

  而对于无缝对接的说法,建设部有关人士认为不可能。目前住房问题解决还是两个基本渠道:政府或市场。市场商品房价格由市场确定;政府保障的主要是解决低收入家庭,限价房是为稳定房价而出的措施,应定义为商品房,而非保障房。

    

从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看,经济适用房政策应该稳定下来。上述建设部有关人士介绍,经济适用房的成熟做法有可能被列入《条例》,而《条例》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功能应该界定为低收入人群,而非中低收入人群

  

目前,业界对于经济适用房是否承担覆盖中等收入家庭买房问题的功能问题,还颇有争议。参与国务院《住房保障条例》讨论的学者之一,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现在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前途尚不明朗,而这部分恰恰是解决住房问题中最重要的。他认为,廉租房受申请人经济条件的限制,最后只影响到极小部分人口的住房。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并不会明显缓解老百姓买不起房的困难。

  

国务院“24号文要求全国到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从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覆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据统计,这两类家庭总数在1000万户,占全国家庭总数的5.6%。而城镇中等收入家庭占到全国家庭总数的20%,因此更为主要矛盾是中等收入老百姓想要有自己的房子。居者有其屋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唐钧主张政府应当将住房保障的重点放在经济适用房上,而不是廉租房上。

 

他认为,政府应该承担的是中低收入者而不仅仅是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至于房地产的市场空间,则应该缩小到商务用房和高档居住房的范围内。这样做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而且能够平抑房价。如果经济适用房实施到位的话,商品房的价格肯定要降下来。唐钧肯定地说。

  

伍新木则认为,应该有更多的人租房住而非买房住。建设部的口号是让所有的人有适当的住房,我觉得应该是让所有的人有房住。当前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大量建设廉租房,提供给低收入者、年轻人、公务员和农民工。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监管。把这两方面工作做好的话,政府就可以放手商品房市场。

  

采取这种策略的最现实原因是我国前几十年的住房建设滞后,不可能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通过商品房满足所有人的住房要求。

 

  尽管“24号文的指向是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出台的《廉租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仍未能对低收入有更进一步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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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验

  

在《住房保障条例》尚未出台之际,深圳市已率先制订地方性的《住房保障条例》引人遐想。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认为,该市《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至今,收到的反馈并不多。上周深圳市政府又下发了《加强住房保障的若干意见》,近期会公布。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意见》先试行一些配套制度,再根据实施情况对《条例》进行补充。曾穗生说。深圳《住房保障条例》离正式出台应该还有一段时间。

  

作为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先锋,深圳《条例》在制订过程中得到建设部指导。早在国务院“24号文出台之前,深圳已经酝酿制订《住房保障条例》。

  

唐钧认为,从深圳的《条例》即可大致推知全国《条例》的部分内容。而北京大学某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法律专家认为,全国的《条例》应该没有深圳《条例》细致,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条例,必定要给地方政府操作留下空间。

  

有关部门考虑加紧出台全国《住房保障条例》的原因或许也正在于想将住房保障制度以法律确定下来,明确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中所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