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集中清理城区临时停车泊位内杂物
本网讯 通讯员万承权、吕勇报道:近日,保康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市政、环卫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城区施划临时停车泊位被大量占用现象进行集中清理。
为努力打造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保康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市政建设管理处、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等单位在城区施划临时停车泊位1010余个免费临时停车泊位,有效地缓解了停车难题。但是,城管在巡查中发现,这些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却常常被沿街商家以各种理由人为设置障碍,堆放杂物,私自占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让临时停车泊位没有起到应有的临时停车效果。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城区清溪路、新街等路段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都有不同程度堆放杂物的现象。这些临时停车泊位,要么摆放着“专用车位”的标识牌,要么就摆放着“请勿泊车”的提示牌,或者摆放着自行车、货运三轮车、反光桶、椎桶等物品;有些商家用石头、椅子占领地盘,有些商家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车位锁,阻止他人停车。
清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进行劝导,并帮助清理停车位上的杂物,向广大市民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责令有关违法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屡次不改的依法没收违法占位妨碍物,截至发稿,执法人员共暂扣和没收违法占位妨碍物10多件,并对这些违法占位妨碍物进行了集中销毁。
县城管大队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将加强巡查,加大宣传,对私自占用公共临时停车泊位不让他人停车的现象,一经发现及时处理。沿街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呼吁广大市民和商户业主,不要私自长期占用,让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尽快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