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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违规排污 两涉事公司被处罚

2018-05-3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日前,黄冈市城管执法局就该市两个在建小区排污管道雨污混排导致污水流入遗爱湖事件,分别对小区开发商处以7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该局首次对遗爱湖环湖排污行为开具的大额罚单。

  3月13日,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新港大道一小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二期项目在建设排污管网时因施工疏忽,误将排污管道接入雨水管网,导致生活污水和雨水混排至遗爱湖中。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并限期对排污管网进行改造,同时,对该排污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以7万元的罚款。

  3月15日,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赤壁大道一小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因前几日连降暴雨,雨水携带沙石流入排污管道导致管道接口堵塞,污水倒流,与临近雨水管道接通,致使雨污混排至遗爱湖中。执法人员在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的同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两小区开发商都已在规定期限内对排污管网进行了改造,完成了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