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十堰正文

十堰: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10-3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根据十堰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く十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该市印发了《丹江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十堰市2018—2020年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力争通过整治,到2020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生活垃圾有效治理。2018年底,完成全市11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2019年上半年,完成全市剩余7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厕所粪便无害治理。推进“厕所革命”,完成3.08万户农户无害化厕所改造提升、194座农村公厕、38座集镇公厕的建设改造任务,到2020年,全市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三是生活污水同步治理。2019年底,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基本建成运行,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普及率超过90%、收集率超过80%、处理率超过75%、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超过80%,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工作体系。农村生活污水同步治理,乱排乱放有效管控。

  四是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精品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升型(环境美、风貌优、设施全、支部强)、基础型(干净、整洁、有序)村庄建设活动,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培育精品型示范村庄,数量达到40个,比例达到20%,提升型村庄比例达到70%以上。

  《方案》同时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的组织领导体系,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