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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 鄂建函[2009]132号

2009-06-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报送“三项行动”工作信息的有关要求,及时掌握和总结各地开展“三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现将报送“三项行动”信息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主要包括文字材料和表格两部分。
    文字材料主要是“三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下阶段工作安排及措施等。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安全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情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情况等;
    2、执行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制度情况;
    3、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情况,执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开展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情况;
    5、宣传安全生产一线干部的先进典型情况。
    (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执法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打击和查处情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确定应予打击和查处的问题的落实情况;
    3、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4、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的清理、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情况。
    (三)治理行动
    1、按《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建档、治理、监控等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公告情况;
    2、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情况;
    3、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文字材料要简洁清晰,内容要实事求是,能准确、全面的反映本市州、部门“三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二)表格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各数据之间、前后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应,不出现错误。
    (三)每月24日15时前应将文字材料和表格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省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联 系 人:刘  红
    联系电话:68873116      
 
附件:
各市州 “三项行动”相关情况统计表(一).doc
      各市州 “三项行动”相关情况统计表(二).doc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