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验收的通知
鄂建函〔2018〕83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的通知》(鄂建文〔2018〕32号)要求,我厅将组织对2014-2017年公布的省级示范创建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完成示范创建的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2017年公布的省级示范创建项目,包括20个绿色生态城区项目、69个绿色建筑集中项目和15个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其中,获得2016年、2017年省住建厅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奖补的18个项目为重点审核验收对象。各地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
验收工作安排在每年第三季度,各地可按项目进度组织验收。对未完成的项目,依次安排在以后年度组织验收。
三、验收安排
(一)市、州预验收。各有关市、州对已完成的示范创建项目组织进行预验收,形成预验收报告,内容包括:
1、示范工作汇报材料(包括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资料;
3、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4、各项目实施情况资料(包括补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5、已完成项目验收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
对已建设完成的示范项目,各地应督促项目单位尽快提交验收资料。预验收报告于9月底前报送至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二)省厅验收审核。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地预验收的项目进行资料审核验收,出具省级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附件3)。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结合全省建筑节能综合检查进行现场核查。
联 系 人:李振、马骁
电 话:027-68873063 027-87715785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45号
邮 编:430074
附件:1、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汇总表
2、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验收方案
3、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