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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5月11日起市区门店招牌审批下放

2015-05-0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徐晶、王锐报道:根据襄阳市政府办公室、市城管委有关文件精神,5月4日,市城管局组织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管局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市区门店招牌设置审批权下放承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从5月11日起,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停止市区门店招牌设置审批的办理工作,改由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管局负责各自辖区的门店招牌设置审批。

  二是门店招牌的设置标准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除门店招牌以外的其它户外广告仍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审批(已明确由高新区、襄州区负责的除外),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不得混淆门店招牌与户外广告的概念,扩大审批范围。

  三是原则上应由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管执法局(大队)负责(高新区已明确由审批局负责的除外),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管局要及时利用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各辖区门店招牌审批的办事地点、办理程序、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等内容,并加强对负责审批工作的人员培训,确保审批权下放后公开透明运行;市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加强对审批工作的指导,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审批权下放与接收的无缝对接。

  四是要把门店招牌审批、监管情况纳入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工作重点,积极协调督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负有门店招牌设置审批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擅自扩大审批范围、越权审批的,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市城管局要求,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审批权下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主干道门店招牌的规范治理力度,并积极向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延伸,努力使其成为市区的一道靓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