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财建发〔2013〕10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2日
抄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