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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6-06-21 11:26:13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06]85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三局、一冶、省工建集团公司:

 

根据建设部关于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的安排,现将我省进一步做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有关企业开展的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是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参加全省技能大赛选手的主要方式。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要把组织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作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推动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加快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地和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部门,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方式确定参加全省大赛的选手。

 

二、大赛竞赛内容

全省大赛的竞赛标准为建设部颁发的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标准砌筑工(技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标准钢筋工(技师)》和《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岗位标准木工》、《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岗位标准镶贴工》。

大赛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考核时间1.5小时;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考核时间6小时(含准备工作0.5小时)。考核的主要内容见《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大纲》(已在省建设厅建设信息网上公布,可查阅)。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实际操作考核要掌握的范围是:砌筑工为清水砖墙砌筑;钢筋工为柱、框架钢筋绑扎;精细木工为木隔扇制作;镶贴工为柱面、磁砖墙面和马赛克墙面等综合性的镶贴。

大赛现场将为参赛选手提供标准的竞赛工位、原材料、大型机具等设备,小型工具由选手自备。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允许每位选手自带一名助手。

 

三、裁判员推荐

各地可以推荐每个工种一名裁判员参加全省大赛的裁判工作,并于715日前,将《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附件一)上报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推荐的裁判员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高级工程师、相应工种技师、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之一者;②具有十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③大专以上学历;④办事公正、坚持原则;⑤身体状况良好,能坚持施工现场工作。

 

四、选手报名

各组队单位参加全省技能大赛的选手,请于725日前,填写《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二)连同领队和工作人员一并报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其他

(一)全省技能大赛开幕式810日上午在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开幕式后,即进行实际操作项目的竞赛,11日上午830-1000举行理论知识的考核,11日下午在竞赛现场举行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颁奖大会。

(二)请各单位将本地区开展技能大赛的情况,于6月底前报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873030   027-68873325   

传  真:027-68873325

 

附件一: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doc

附件二: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