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分类垃圾箱成摆设
近年来,我市为了改善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干净整洁的环境,建设文明卫生城市,在主要街道两旁安置了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垃圾箱,供市民有选择地投放生活垃圾。可以说分类垃圾箱的出现,标志我市在垃圾回收方面发生了质的飞跃,也使“四个襄阳”建设的目标又接近了一步。但实际情况是,这些分类垃圾箱根本就没有起到分类的作用。
周末,笔者在荆州街看到,一些居民往街道两旁的垃圾箱丢垃圾时,根本就不看垃圾箱上“可回收”、“不可回收”等字样,随手把垃圾扔了进去。“我们家里垃圾都是存放在塑料袋里直接丢进垃圾箱,从不分类。”荆州街的李女士告诉笔者,家里没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再说分类比较麻烦,费力又费时。
笔者对东街、西街等繁华路段的垃圾箱进行调查时发现,虽然垃圾箱上写明了可回收、不可回收,但垃圾箱里面的垃圾却混装在一起。在东街公交车站附近一分类垃圾箱里,可回收垃圾箱里有吃剩的食品、果皮、菜叶和树叶,不可回收垃圾箱里则有废广告纸、塑料袋、饮料瓶等。
市民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但负责清运垃圾的清洁工做的也不够。笔者在荆州南街、西街、前进东路等有分类垃圾箱路段观察,见清洁工在收集垃圾箱里的垃圾时,都直接把垃圾箱垃圾倒进垃圾清运车里。“别说我们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即便分了类,到了垃圾清运车里也是混在一起。”在西街等车的陆先生告诉笔者,他每次扔垃圾前都进行分类,然而,保洁员却把垃圾全部倒在一起。
笔者认为,要改变市民们不会分类、无视分类垃圾箱而随意丢垃圾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通过多种媒介,加大对垃圾分类的舆论引导,并使每个市民都能正确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同时,政府部门应出台制度措施,鼓励市民垃圾分类,并确保垃圾真正分类处理。只有当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分类垃圾箱才不会成为摆设,垃圾分类才不会成为空话。(谭光玉)(来源:襄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