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探索“三个挂钩” 稳步推进去库存
本网讯 通讯员孟荣报道:
近日,国务院、湖北省政府相继出台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把“去库存、稳市场”作为政府的主体责任,制定科学可行的去库存政策措施。襄阳市应结合“两个中心 四个襄阳”地域实际,因城施策,探索推行“三个挂钩”办法,确保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棚改与货币化安置比例挂钩
化解房地产库存,关系到襄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襄阳市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大力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地方政府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从市场筹集公租房房源。
今后,各县市区也学习借鉴襄阳中心城区经验,可明文要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商品住房库存量大且有条件的地方,这一比例力争达到100%。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应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市财政可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棚改货币化安置给予补助。
其次,要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工单位要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襄阳市城镇化转移人口,农村还有求学、结婚和养老等人群有本地购房需求。应鼓励新市民进城购房,要求深化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引导人口有序转移,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对新市民进城购房,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安家贷”等产品落地。
二、库存与用地供应挂钩
襄阳市有些县城,库存压力较大,去库存必须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供给调控。
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对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地方,下一年度住房用地计划要削减50%。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地方,要暂停住房用地供应。
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各县市区应有条件地允许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尚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各地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调整土地用途,优先用于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或转为棚改安置房建设。
同时,鼓励自然人、各类机构投资者,组建以房屋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经纪机构。鼓励库存压力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规模化租赁、先租后售、共有产权等模式运营商品住房。
此外,还应加快推进东津新区、新开发区、县市城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新老城区公共交通对接。
三、滞销与延期纳税挂钩
房地产项目开发中涉企收费约30项,当前必须设法降低企业负担,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对出现滞销且资金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可依法采取灵活的征收办法,应缴税款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缴纳。金融机构可适当下调信用良好企业的按揭保证金比例。各地可根据企业信用情况,适度下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
应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库存房源发展跨界地产。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探索对通过兼并重组转让实物资产及债权债务,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各县市区要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金融服务收费和配套设施建设收费。公布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适时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检查。
最后,应坚决打击和遏制小产权房的建设和销售, 确保襄阳去库存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