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年度考核指标季报制度的通知 鄂建文[2009]23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及时掌握了解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并为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奠定基础,根据《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办法》(鄂建[2009]52号),现就建立“楚天杯”年度考核指标季报制度通知如下:
一、季报内容
鄂建[2009]52号文《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城市类)创建年度考核表》规定的八个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
二、报送程序
由各地按照上述八个方面的内容,于每季度末对本级本季度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汇总,认真组织填写《统计表》,并经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接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县(市)上报所属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报送时间
每季度《统计表》请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
四、要求
(一)开展“楚天杯”创建年度考核指标季报工作,是推进“楚天杯”创建工作进入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按期如实上报。
(二)上报数据务必要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楚天杯”申报参评资格。
联系人:谈华初(省厅城建处),电话:027—68873146、传真:027—68873024,Email:hbjsthc@sina.com
附件: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doc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