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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2011-09-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1]20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企业:
    为扶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我省建筑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省住建厅在各地住建委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125家地方建筑业企业、8家中央在鄂企业,作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培育和指导对象。为确保重点培育和指导对象具有行业代表性,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全省建设系统的合力,经研究决定,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动态调整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重新推荐重点培育企业名单(推荐名额见附表1),重点推荐当地企业产值高、内部管理强、工程质量优、市场信誉好、社会贡献大等具备明显发展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被评为全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近两年获得工程质量鲁班奖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直接列于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二、对列入重点培育的建筑业企业,在资质升级、市场开拓、科技创新、评先评优、管理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三、各地住建委要高度重视建筑业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结合当地发展实际,确定本地重点培育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对列入省、市两级重点培育的建筑业企业,要主动加强服务和指导,优先办理重点培育企业的各项业务。
    四、请各地住建委于10月15日前将调整后的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和推荐表(附表2)一并报省建管局市场处。

附件:1、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推荐表.doc;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