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名单(第十四批
鄂建办〔2017〕6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鄂建设规〔2013〕1号),经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推荐,我厅对符合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条件的第十四批共1家企业,现予以登记并将名单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名单(第十四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