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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开发企业配建廉租房工作成效斐然

2016-12-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按照《十堰市城区廉租住房配建暂行办法》,截至2016年10月底,十堰城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都签订了配建协议,共计95份,协议配建面积16.4万平方米,2500多套。按照均价5000元/平方米计算,配建房屋价值超过8亿元,且每年都在递增。现已经收回配建房屋3万余平方米,全部及时进行了配租。

    为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更好地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同时减轻政府资金压力,十堰市房管局经反复调研,建议市政府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无偿配建廉租房。2011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十堰市城区廉租住房配建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所有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转让、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等方式,新取得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必须按照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3%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建成后由市政府无偿收回,其产权归政府所有。

    配建方式的房源比较分散,适合不同区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入住,可以有效地避免解决住房问题加重生活负担的情况。目前,十堰市廉租房和公租房已并轨运行,廉租房在满足需求后,整体转化为公租房,面向公租房申购群体,政府的收益也明显增加。2016年全市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收入超过2000万元,2017年可望突破30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