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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以规划引领城市新区公园城市建设

2018-10-2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李皓报道:为践行咸宁市委、市政府建设公园城市决策部署,市城乡规划局在城市新区的规划建设中践行“公园+”模式,将城市公园作为空间布局的基础性配置要素,形成“公园+组团”、“公园+功能区”、“公园+街区”的发展模式进行新区建设。

    在新区分区规划层面,以生态基础设施为导向进行城市空间布局。以现有蓝绿空间作为新区的生态本底,以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作为分区规划的核心要件,优先定点规划建设,再在其周边布局生活组团、产业组团等,实现500米见园、1000米可达综合公园或专类公园、3000米可达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的目标。

    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以城市基础设施为导向进行城市空间开发。在城市总规和分区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优先配置社区公园、小游园、口袋公园,在其周边布置市民生活区、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区等功能区,并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统计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进行合理控制,以满足各类功能区的公园化设计要求。三是在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以公共绿地的配置为导向进行项目规划管理。按照公园化设计理念,将街区内部的公共绿地外置,形成沿街林荫带、景观带以及块状的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将公共空间打造为开放共享的游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