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2010-12-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0]20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央在汉、省属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0】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勘察设计企业2010年度年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均要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填报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各企业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于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网上上报工作,并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纸质报表报送到所属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中央在汉及省属企业的纸质报表直接报送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的汇总资料(电子数据和纸质汇总表)报省住建厅。
    三、各企业通过“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计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并将统计报表打印后,加盖本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纸质报表上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可登陆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
www.hb-buildnet.com﹚,点击进入勘察设计行业年报季报地市管理版,进行所辖企业统计报表的查看与管理。
    四、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各市州住建委和各勘察设计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在填报中注意避免填错指标的计量单位﹙如万元、万平方米等﹚、合计指标与分项指标不平衡、表与表之间数据不平衡等问题,数据填报要按时、真实、准确、清晰,不得虚报、瞒报、拒报,确保完成好2010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联系方式:
     1、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联系人:张雨梅      电话:027-68873062
     2、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资质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宣华      电话:027-68873338
     3、武汉华宇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
        联系人:余祥英      电话:027-87337035转8019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doc(建办市[2010]52号)
      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
      3、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doc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