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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场观摩活动的通知 鄂建函[2008]77号

2008-04-16 10:45:17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了交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逐步缩小地区之间、企业之间质量安全工作差距,促进全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在建工程项目中遴选一批管理精细、质量上乘、安全优良的施工现场供各地观摩学习。观摩活动将按照“市州推荐项目、省厅选定现场、各地组织观摩”的程序进行。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现场基本条件

1、建筑面积4000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工程报建手续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3、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居全省领先水平;

4、无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投诉。

二、观摩现场评选方法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厅下达的观摩现场推荐指标(见附件1),选取本地区最具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工程参加评选(质量观摩现场和安全观摩现场可以合一,也可分开),并请于510日前将观摩现场推荐表(见附件2)报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厅将及时组织专家赴现场检查评审各地推荐项目,最终遴选出2008年度省建设工程质量观摩现场和安全观摩现场,并向全省通报。

三、观摩活动安排

观摩现场确定后,各地要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辖区监督机构和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有计划地前往现场观摩学习,并以此次观摩活动为契机,通过样板引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提升本地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

1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观摩现场推荐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