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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推行公积金贷款业务一周办结制

2014-12-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刘文新报道:为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快速、顺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进一步优化贷款环节,缩短办贷时限,实行贷款业务一周办结服务承诺。

  凡符合贷款条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受理,并在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业务手续;对于手续不齐全的,向申办人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相关规定和需要准备携带的相关材料,待材料补齐后及时受理。

  限时办结制度对调查、初审、复审、终审及放贷每个环节,规定最长办结时限。即:调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天,初审时间不得超过1天,复审、终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天,放款时间不得超过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