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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城管局查处给自己贴“罚单”的违停车辆

2018-05-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万承权、吕勇报道:违法停车车主居然自己给自己贴“罚单”。5月23日,保康县城管局执法督察人员在清溪路查拍违法停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件稀罕事,一违法停车车主居然将别人的罚单擅自撕下黏贴到自己的侧窗玻璃上,企图以此来逃脱处罚,然而却被执法人员发现,结果仍难逃处罚。

  近日,保康城管执法大队接到市民群众举报投诉位于清溪路上有违停车辆,阻碍附近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城管执法队员小龚迅速到了投诉现场,并对位于清溪路上的数十辆违停车辆全部张贴了罚单。不过在查拍完毕后小龚却意外的发现在清溪路靠南侧的一辆私家车没有被拍到,小龚初步估计应该是自己在清溪路北段进行查拍过程中刚刚停靠的,负责的小龚随即走上前去准备将这辆违停车辆进行查拍处罚,然而记忆能力比较强的的小龚却发现这辆私家车应该是刚才就查拍过的,而且时间跨度不会超过二十分钟,那车辆上的违法停车处罚单哪里去了呢?在查阅了照相机内的违法停车资料后发现,这辆车辆果然是被小龚刚刚查拍到的,而且黄色的罚单也很鲜明的张贴在了车辆的侧窗玻璃上面。那么为什么二十分钟不到违停单就不见了呢?在对附近的车辆进行查看后,小龚惊讶的发现失踪的违法停车单居然出现在了旁边一辆车侧窗玻璃上。经过执法人员分析,这辆车主应该是在小龚正在前方查拍违法停车的时候开上后方的车辆,而且肯定发现了停放在附近的车辆被拍到了罚单,同时也察觉到了前方有执法人员在开罚单,因此这位车主故作聪明将车窗玻璃上的罚单撕下并黏贴在了自己的车窗玻璃上,企图混淆执法人员眼球并就此蒙混过关。不过没有想到被细心查看的执法人员发现,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对该车辆进行了依法查拍。

  据了解,按照规定位于人行道违停车辆,如果一天内没有进行过任何移动,每天只能开具一次罚单,因此就有自作聪明的车主将过期的罚单或者从临近车辆上临时撕扯罚单张贴在自己车上,企图给执法人员以错觉,该车辆已经查拍处罚。而使用该伎俩的车主的确也曾经侥幸逃脱过处罚,不过现在的城管执法人员对尚未查拍但却贴过罚单车辆都会仔细核对处罚日期、车牌号码和道路名称等重要信息,基本不会出现漏拍现象。同时城管部门也提醒车主,类似撕扯其他车主违停但自说自话给自己“开罚单”的行为不道德,很容易造成违停车主被二次查拍,而且也不利于对其他违停车主的教育劝导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