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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心城区新建建筑须用可再生能源

2013-05-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中心城区新建建筑须用可再生能源
襄阳欲打造“绿能建筑城”

    本网讯 通讯员吴顺琴、安宁报道:今年7月1日起,襄阳市中心城区所有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都必须至少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工程。近日,襄阳市城建委作出一上规定,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启动打造“绿能建筑城”计划。

  作为国家财政部和住建部2009年首批确定的全国25个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之一。今后,襄阳市中心城区的建筑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的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同时,对安装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实行财政补助,按集热器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0元,空气源热泵每户补助300元,浅层地源热泵每平方米补助15元。

  今年,该市新立项、审批、兴建的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均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特别是按襄阳市“四个襄阳”建设要求,即将启动的博物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十大”建筑项目都要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规划、设计和施工。该市还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据悉,今年,该市将新增建筑节能面积执行50%节能标准居住和公共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执行65%节能标准居住面积50万平方米。同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84万平方米,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4万平方米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万平方米。(来源:襄阳市墙革节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