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抓紧做好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8-02-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8〕4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建部城乡建设统计工作会议要求,请各地抓紧做好我省村镇建设统计2017年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全省未纳入城市统计范围的建制镇、乡、镇乡级特殊区域及村庄概况、规划管理情况、房屋建筑情况、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投资情况等。
  二、执行范围。2017年村镇建设统计报表执行《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中的第二部分《村镇建设部分》。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今年可按单机版和网络版两种方式报送。
  1、单机版。各市(州)住建委汇总、审核本市(州)村镇建设统计2017年年报数据,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年报电子版和纸质综合报表报送至厅村镇建设处。
  2、网络版。请各市(州)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镇(乡)通过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体系联网直报,于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选择网络版直报,市、县、镇、乡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可向市州住建委村镇科查询。
  四、报表制度及软件下载
  1、报表制度下载。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点击“统计”,在页面左侧点击“统计报表制度(下载)”下载。
  2、单机版程序下载。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点击“统计”,进入“统计信息系统登录”,在页面右侧点击“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2017版)”下载。
  3、网络版直报。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点击“统计”,进入“统计信息系统登录”,点击“2017全国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图标,进入系统直接填报。
  五、要求
  城乡建设统计是一项常规统计,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继续组织做好该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填报数据,规范报送报表。具体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调研、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杜绝错报、漏报、不报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联 系 人:蒋红翠
  电    话:027-68873059
  电子邮箱:
690833241@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