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住建委严控“六审”制发规范性文件
本网讯 通讯员翟广、陈庆党报道:7月10日,黄冈市住建委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讨论,涉及市住建委的规范性文件共23项,经审议,移交其它部门清理12项、继续有效3项、重新修订3项、失效5项。下一步,市住建委要严格执行《市住建委规范性文件制发规程》,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通过“六审”严控规范性文件出台:
一是普遍审。对机关科室站办和直属单位报送报备的文件必须严格筛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对机关科室站办和直属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严把“准入门槛”,凡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二是全面审。不仅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制定依据和具体内容是否合法,而且审查其制定程序是否合规。这就要求“面子要铺开,里子要打开”,既审查合法性、合理性,又审查其必要性、可行性,实现实体审和程序审并重。
三是分级审。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机关科室站办和直属单位审查职权,各单位在初审的基础上,将审查意见、结果报委政策法规科核查、备案。
四是透明审。坚持“阳光立法”、“开门制规”的原则,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黄冈建设信息网或市政府官网向外界公布,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五是规范审。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依托法律顾问或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廉洁审。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委政策法规科委托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