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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三举措强化杂乱广告治理消除视觉污染

2017-12-0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一是严控广告增量。出台《咸宁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坚持“无规划、无特色”不审批的原则,严格控制户外广告增量。对未批违建的大型户外广告严厉打击,实行“零容忍”,实现了新增违规户外广告“零增长”。

    二是严管广告存量。建立户外广告台账资料,注重源头管控。编制《重点街道店招管控规划指引》,实行“一街一景、一店一招”。制定店招管理流程,向商户发放《店招管理告知书》,推动店招设置报备制度落地。

    三是严治重点街道。加强部门联动,从严整治隐患广告。联系安监、消防、交警等部门,依法拆除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拆除了中心花坛、淦河大道、银泉大道、文笔路等主次干道上的大型户外广告248块约3.1万平方米,金桂路、书台街、桂花路等路段的一店多招、竖排广告18900块约2.9万余平米,清理违规牌匾、灯箱720个,条幅标语723条,喷绘广告1.6万平方米,城区市场化合同外“牛皮廯”清理计6947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