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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函[2009]126号

2009-06-0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9]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地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求有机结合,与安全管理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与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厅将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督查,组织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建筑业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等一系列活动,请各地做好相关组织配合工作。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实效,形成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9]91号)

 

(代章)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抄送:本厅办公室,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