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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农民工工作要点

2006-09-19 08:44:4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了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环境,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湖北省建设行业的工作实际,我厅日前确定农民工工作要点。

一是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将农民工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环境作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今年,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机构和具体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将在全省确定3个示范市,各市、州各培训出5个以上的试点企业和10个示范现场;同时,继续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评选活动。

二是加强对已进入建设行业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引导已进入建设行业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积极探索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补助取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农民工的有效方法,全面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

三是落实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依照相关法规给予处罚。

四是加大对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基础设施的规划力度,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功能。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提供的宿舍,必须符合住宅安全标准和基本卫生要求,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保证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

五是搞好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推进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农村建设。做好湖北省小城镇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年内完成全省100个重点镇和1000个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用好1亿元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专项经费,加强村庄内道路、绿化、路灯、垃圾收集、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重点镇加快发展,抓好村庄整治试点,扎实推进示范村村庄整治工作。组织编印农民工住房设计图集并免费印发到全省每个行政村,提高农民工建房质量和居住水平。(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