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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城管委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专题研究会

2021-09-17 11:52:59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9月14日,孝感市城管执法委党组成员、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官建军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专题研究会。

会上,对《关于严格规范办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事项的通知》进行了学习,重点就信访件办理要求进行了强调,对自9月10日以来我委受理承办及需督办指导的所有交办信访件进行逐一梳理,各相关单位针对较复杂的信件进行了讨论交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委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把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原则,高质高效办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要有督察工作不是“一事一毕”的短期任务而是需要“久久为功”的长期坚持的思想认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信访件中涉及的问题开展常态化的自查自纠。

二要压实责任,高效高质办理。实行领导包案制,市城管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的信访件进行包保,负责具体办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抓,具体办案人员要认真梳理,把情况核查清楚,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制定的整改方案要有针对性,要确保整改措施有力,整治成效明显,按期办结销号。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对信访件具体办理单位上报的办理情况内容把关,委执法监察科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上报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报告,统计督察期间全部交办件、督办件情况并形成台账,按照“一案一档”的工作要求,做好信访交办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要加强督办,形成工作合力。在规范地办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的同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城管委要及时对各县市城管执法领域办理的信访事项加强督办指导,并适时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复核;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属地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处置不及时、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严格追责问责。(董长西、谈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