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三个“强化”确保城镇燃气供应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2019年,老河口市住建局配合市燃气办多措并举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从源头上逐步解决瓶装液化气监管难度大、违法成本低、导致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持续严厉打击占压管道、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为过期钢瓶充气、无证销售的燃气器具、无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运载燃气钢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确保城镇燃气安全运行。
二是强化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全面实施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要求,加大曝光力度,将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市场退出机制,对存在严重违规违法企业,实施撤回行政许可。
三是强化监管队伍、设施保障。成立燃气监管专门机构,保障燃气监管必备的人员、经费;建立燃气监管信息化平台,不断提升燃气监管能力和水平。(秦海燕、焦志远)
